直觉是我们唯一的系统:读《喧哗与骚动》英文本
Vintage出版社1995年版
哪位钢琴家弹的巴赫弹得最好呢?有人说是古尔德,有人说是席夫。有人喜欢声部独立、干净利落的《哥德堡变奏曲》;有人喜欢忠于原谱、感情恰当的《平均律》。喜欢听古尔德弹琴的人未必喜欢席夫的风格,反之亦然。但他们为什么不喜欢呢,是两位大师的技巧不够娴熟吗,抑或是巴赫的对位技巧不够精美?当然都不是。对于这样至臻的杰作,它们就摆在那里,诠释方式不同导致了听众的不同:是作品挑听众,而非听众挑作品。
同样地,若有一位读者不喜欢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他觉得《了不起的盖茨比》更对他胃口。我们要将此理解为福克纳的小说写得比菲茨杰拉德烂吗?当然不是。一部作品摆在那里,现在已经成为文学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自然经得起时间上的检验,我们绝对不应该认为它们在写作的技术层面上存在纰漏。或者,我们要指责那位读者没有品位吗?这更不应该了。同样,小说挑的是读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不喜欢,没有必要批判他们。读者是有自己主观偏好的。
历史学家柯文在《历史三调》里面提出过一个观点:历史学家和历史亲历者对历史的描述是截然不同的,但这不意味着历史学家对对象不能有自己的感情,他们只是出于这份职业的义务要把历史事件尽可能以一种客观的视角呈现出来而放下自己的一部分意见。
柯文对史学的洞见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读者毕竟不是文学批评家。作为读者的我无法产生一种以文学批评范式为基调的高见,那种基调很像科学家们研究事物的方式:提出一个模型,将现象套用于模型然后得出结论。而在我们读者这里,intuition is our only system.
正是直觉这种粗砺的直觉,才点燃了一个读者内心的火焰与它继续阅读下去的欲望。简而言之:作为读者的我们,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好了,该铺垫的铺垫完了,要说正题了。我们来看看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吧。
无疑,这是一本名著,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对小说的写作技术进行任何指摘。我们可以不喜欢这本书,却没有必要对福克纳其人或者流派进行攻讦,毕竟福克纳都死了太久了,以至于作品都快公版了。这次是我第三次读这本书,读的是原著,来说一说以前阅读的时候让我未曾注意到地方,绞尽脑汁硬生生地凑了十条的整:
-
李文俊先生的译本是一个极佳的译本,关于这一点我已经在本号之前发表过的一条图文消息里面说过了。这次细说一下,李先生几乎完全忠实地表达出了福克纳的文学风格,既保留了原著的形式也做到了最大程度的通达;译者把福克纳原著里面黑人的口语(学术上叫African-American Vernacular English, AAVE)完全变成了地道的老北京方言,昆丁死前的谵语也完全合理地变成了中文的版本,最重要的是,在保证忠实的情况下没有牺牲半点流畅度。固然这么方言译法是有争议的,但是我觉得还是很通顺的。因此看译本是足够的。顺带一提,国内第一个《变形记》的译文就是李先生从英文迻译过来的,尽管有人说译文不忠实,但我觉得这是读着最顺溜的版本。
-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在原文中更容易注意到,而译文里面不太明显的地方。这自然是由于中英的语言上面的差异。在第一章班吉的叙述中,由于他是个智力残疾者,所以他的用词特别简单。我去看了一下,维基百科说班吉只有500个词左右的词汇量,我们同时还可以发现福克纳在以班吉为主人叙事的时候也刻意只去用一些简单句。因此,仅从能否读懂角度来看,我们拿着五百个单词就可以破解这一章了。在他的叙述中,转述本人的话只有“said”一个词语,当班吉搞不清是谁说的时候,said和引号甚至会消失,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的。第二章的主人公是昆丁,康普生家发现昆丁是个傻子之后把他的财产卖掉供昆丁去了哈佛大学。我们一下便能看出来昆丁是个受过教育的人士,辞藻和句式都比较有书生的气质:什么reductio ad absurdum,以及其他种种笔者备考GRE时候记的许多词汇又都浮了出来。但是,当昆丁跟杰拉德干了一架之后,他在无意识状态(一些是没有标点一句一个回车,有一些是英文italic的部分即译本仿宋字排印的部分),他的口气似乎又回到了美国南方“红脖子”的状态。第三章杰生的部分更是如此了,这么邪恶的一个角色所说的话自然是极为恶劣的。因此,福克纳十分注意叙述者口里说出的话的区别,哪怕是微妙的变化也都十分精准地反映了人物性格。福克纳作为一名大师,首先便是文辞上的无可指摘。这并非说他妙笔生花,而是他深知什么样的句子该从什么样的人嘴里吐出来。
-
由此看来,有人认为此书难读,一部分完全不是由于语言上的障碍,一部分则完全是由于语言上的障碍。我说不是语言上的障碍,是因为书中并没有太复杂的句子。笔者曾经读过康拉德的《黑暗的心》,康拉德可是波兰人,但这个外国人写的英文太难了,不是我能驾驭的,看了一半我就扔掉了,我不喜欢这本书的一个原因也是康拉德让马洛没能说出那种真实的人类语言,就连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一点做得也比康拉德好,尽管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里面那种好几页的独白不像是人类能说出来的。而福克纳的小说不存在句子理解上的障碍,每句话我们都知道在讲什么。但我说完全由于语言上的障碍是什么?那自然就是福克纳故意把情节掰开打碎了讲。萨特在那篇文章里面提到过,这本书里面找不到任何一个高潮,是昆丁的自杀,还是小昆丁把钱偷走了?一切的一切都发生在那里,从我们翻开的第一页起,故事的时间,那个混沌的包含一切可能的状态就并行地映入我们的眼帘。我们知道一切。福克纳的写作有点量子力学的特质,因为量子力学里面要确定体系的状态要对波函数进行测量,测量出的结果为本征值之一,也就是说,所有的一切都摆在那里,只需要我们亲自来测试。福克纳的小说没有经典小说起承转合的模式,所有的一切是混乱的,我们通过阅读来理清主线,但我们无法将这个以时间顺序编排的主线变换为原本的小说。所谓坐标和动量的不确定关系,当动量为delta函数的一个点时,坐标x便完全不确定。于是我们看到,福克纳牺牲了时间的确定性,必然要换取一些东西。
-
换取的是什么东西?当然,福克纳把一本书写得那么乱套,他绝对不是在刁难我们读者。对他自己来说,他这么写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所以这样写必定有好处。我这一次读发现的便是,尽管小说时间打乱了,但其实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凯蒂的身世。第一章通过班吉的回忆描述凯蒂的童年时光,第二章通过昆丁的无意识状态回顾凯蒂的青年时代,她的外遇和不贞,第三章便是现在发生的事情,通过杰生我们可以知道凯蒂现在过得如何以及她和小昆丁的关系。福克纳便是牺牲了情节的完整来让我们看到更深层次的线索。我们可以说,康普生家的堕落是一条主线,凯蒂的身世便是是《喧哗与骚动》中的一条暗线,无异于那个死掉的老太太(原谅我忘了她的名字)在福克纳另一本书《我弥留之际》中的作用。
-
昆丁怎么自杀的?小昆丁怎么偷的钱?第二章整整一个章节都在描写昆丁死前的最后一天。我们看到了他如何洗熨衣服、如何拆掉表盖、如何与那群意大利小女孩纠缠、如何反复纠结于影子,但唯独没写他怎么死的在杰生的章节里,偷钱和逃跑的过程同样是一个巨大的空洞。我们只听到了杰生疯狂的咆哮、锁被撬开的声音、以及那扇敞开的窗户。福克纳全没写,也没有必要写,这正是海明威的“冰山理论”。通过杂七杂八的叙述,读者完全知道发生啥了,因此有意留白。杰生一生都在精于算计、控制每一个人,但福克纳偏偏不让他(以及读者)看到钱是如何消失的。还是回到我开头的观点,作品是挑读者的。拙劣的作者害怕读者看不懂,于是事无巨细地交待情节;而福克纳深知,一切都不需要解释。
-
小说的全文都是以过去时态写成的,哪怕每一章的标题都是个日期,看上去都像是“现在”。唯独在引语里面是例外,我发现,若是一句话要是嘴里说出来的,一般是一般现在时,就像欧美人日常说话一样。我们可以通过判断时态的变化,即便在原文没有标点符号的时候或是不出现引号的时候,也能知道这句话是引语。这一点汉译本没办法表示出来。所以还是要感谢李文俊老先生加的几百个注释,没有它们,我们会少多少阅读的兴趣和乐趣啊!而过去时态的设置更印证了我的想法,即福克纳的世界一切都是发生过的事实,他只是把人物的过去一一抽取出来给我们看。时态的变化其实是英语的一个重要特征,把控好了总能传达许多意想不到的信息,试举一例:美剧《风骚律师》第一季第九集中,查克和吉米争论,查克说:“You are not a real lawyer!”,以下二人便争辩起来。这些对话即便是完全翻译成汉语,也很难确切表达查克急眼的状态。因为查克的话时态反复变来变去,有时候他说了is还会马上换成was。正是这样的反复变化,我们看到了他内心实际上没有底气这么说话。
-
题解:我们都知道这本书的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但是在此我要追问一下,福克纳为什么要起这个名字?当麦克白妻子疯狂,自己孤立无援的时候说出的那句话。他说:“Life’s but a walking shadow…it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signifying nothing.”《喧哗与骚动》便是朱生豪先生对Sound and Fury的翻译。这个翻译很好,在莎士比亚的语境下是完美的,但在这本书里,其实差那么一点意思。这本书的名字叫the Sound and the Fury,我们发现福克纳多加了两个the,而定冠词表示特指。所以说标题的字面意思是:“那个声音和那个愤怒”。“那个”声音,是什么声音呢?声音有很多,但我觉得指的最大的“it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班吉就是idiot(literally)。声音自然指的是班吉的喊叫和呜咽。原书里面大量出现的两个高频组合bellow(喊叫,勒斯特的黑人发音是beller)和hush it(闭嘴)便能体现这一点。Fury是什么呢?fury就很多了,所有人都很愤怒,康普生太太、杰生、昆丁、凯蒂,可以说康普生家除了昆丁以外的白人都很愤怒。加了个the,“那个”愤怒,便指的是康普生他们全家病态的精神状态。但是,这本书总不能叫《那个声音和那个愤怒》吧……所以,《喧哗与骚动》仍是最优解。
-
小说的主题,萨特提过了,我也提过了,我基本同意萨特。但是后文萨特说他觉得福克纳做得不对的一点就是,萨特认为福克纳写的美国人太没有希望了,也就是signifying nothing,太颓废了,美国南方完犊子了。福克纳褫夺了人物的未来,而存在主义者认为,人哪怕单纯存在着都是有理由的。具体可以看看之前本号发的《时代的精神状况》读书笔记。但是萨特作为哲学家在一定程度上忘记了福克纳的叙事特点,他的颓废实际上是对时间的真实记录。
-
我们读者可以不必过度拘泥于文学概念,什么意识流,去他妈的。如果我们不知道意识流,这又妨碍我们阅读了吗?因此,不要让文学批评者的jargon来妨害我们读者的快乐阅读。还有,维基百科说这本书是一种“南方哥特小说”(southern Gothic)……至少我不喜欢拘泥于文学概念,有人喜欢那就让他们喜欢去吧,他们读此书也或许有点炫耀的目的了。当我们给它贴上意识流或南方哥特的标签时,我们实际上是在进行一种认知上的偷懒。标签给人一种我已经懂了的幻觉,从而封闭了感官。福克纳笔下的班吉不是一个“意识流”的案例,他是一个活生生的、被剥夺了逻辑却拥有极其敏锐痛感的灵魂。如果我们带着文学术语,例如“南方哥特”的预设去读,满眼看到的都会是荒诞与阴森,反而会漏掉凯蒂身上的“冬青树的香味”。撕掉标签正是为了把文学交给读者直觉来服务。
-
李文俊先生的译序写得很好,他好像是提到(我也不记得了),这本书的主题与《新约》中Jesus复活的故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像《尤利西斯》反映《奥德赛》一样,“神话模式”也是文学批评家们取的一个概念。我们不要为他们妖言所惑,中国人毕竟没有西方人那种极强的宗教意识。《喧哗与骚动》描绘的世界是麻木的。这让我想起韦伯的宗教社会学,我能力有限,无法直接看出西方宗教文化与此书的呼应,不过我们拿韦伯的话来印证,就可以知道这本书究竟有没有宗教的影子了。韦伯那句名言看下面的图片。我的话讲完了,该分析的也都要让批评家们或者外院教授们分析吧。我只是个外行。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三联书店1987年版143页
我该说的说完了,但实在还想忍不住多敲几个字:我总忍不住把量子力学和文学进行类比,这种类比虽然惊艳,但其实完全经不起推敲。量子力学里的不确定性是微观世界的本质属性,而福克纳的叙事混乱是人为设计的叙事策略。原谅我在此小题大作了。大家可以读读贝克特的三部曲,我倒觉得贝克特比福克纳更玄乎。他的文章简直是超出了人类理解的范围。我读过了也是一头雾水,无法评价。如果您能读到这里,非常感谢。我希望我的理解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