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太多了——重读《白痴》
《白痴》我早就读毕,这次已经是第二次读它。然而,不知何故,行文困难。我甚至找出来了一年前写的《罪与罚》读后感,想看看该如何评价一本书。自然,那是一篇很拙劣的文章,写下的全是书里已经写明的不言自明之事。况且很多话我实在没必要说,难道不分析结构、使用概念就没办法评价一本书了吗?那篇公众号推文就是如此拙劣,以至于能吸引人的地方只有它的二次元封面。
我的求知欲在学生时代将要结束前已消失了许多。读书在我心中的地位已经和打游戏一样,觉得这件事很爽才去做。现如今再打开一本书,甚至包括教材,内心都是期待着它会很好玩才去打开,若它不好玩,还要大费周章干什么?做什么事都唯功利,难道不得到点实际的利益、收获不到什么教育,就说不过去了吗?我看绝大多数的书都是为了好玩。哲学书好玩在看他们的作者用尽拙劣或精妙的方式证明谬论是正确的,小说则更好玩,如看电影一样,看看人物都做了什么事情,故事是怎么样的。假若你真的收获到了什么,那也都是偶然的,比如你突然被书中的某一页打动,而换我来读,可能就没什么感受,这就属于你独一份的体验,它太难捕捉,也太难用语言说明白。总之,我越来越觉得,读书、看电影、听音乐、看画或欣赏美景,都不必先证明自己能提供什么教育和收获。
现在来说《白痴》这书。简单来说,我没那么喜欢。它并不好看,却又好玩得很非同寻常,好玩之处恰恰在于它常常不好看。为什么呢?让我把话都说清楚。你知道,我们对别人推荐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时就兴高采烈,恨不得把想说的话都说出不可,但要推荐自己觉得不好玩的东西呢?那只得抑制感情,既要瞒过别人,更要瞒过自己,强要自己去喜欢,要不然我怎么去介绍它?这就像办白事的,哪怕死者生前是个怎样的恶人,在葬礼上也要说点好话不可。
网上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有许多溢美之词,其中当然不乏真诚而有道理的评价。我的观点是,他是文学史上的天才,但这种伟大是倾斜的,他是一位严重偏科的天才。我原先并不怎么认可纳博科夫给予他的评价(不可否认。他的评价很有趣,那些形容词的使用得太好,故必须把英语原文摘录在此!!—— A cheap sensationalist, clumsy and vulgar. A prophet, a claptrap journalist and a slapdash comedian. Some of his scenes are extraordinarily amusing. Nobody takes his reactionary journalism seriously. ),我想纳博科夫你算老几,无非一堕落流亡贵族在书里装装逼,有什么资格评价别人?但就在读完《白痴》后,我有些接受这个sensationalist的观点了。
读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有时像走进一座仓促修建起来的巨大建筑。凑近去看,墙面粗糙,砖缝歪斜,走廊绕得莫名其妙,有些门甚至不知道通向哪里。可一旦退远一些,它又显出一种别处没有的庞大轮廓,我还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座宏伟的建筑。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也是如此,单看句子、情节和人物行动,常常粗糙得近乎拙劣,但把它们合在一起,却又形成了一件气势惊人、不可替代的艺术品。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体不是好的,至少不能用通常的美来形容。和那个时代的福楼拜、托尔斯泰、契诃夫比,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笔不是优美的,他的小说的结构也不是缜密的。好多人想读《罪与罚》,但我觉得不妨先看看《白痴》。与《罪与罚》相比,它未必是最适合入门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但它是最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是最能检验一个人是否真正吃他这一套的小说。它若合你胃口,那么恭喜,你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天选读者,文学评论家那套你不吃。
我读这书时就总在想,白痴究竟是谁呢,真的是公爵吗?看来本书的白痴,并非指公爵一人,而是本书的所有人物。如此多的白痴构成了一本书!书里所有人的对白简直如同发了羊癫疯,一句话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叶丽扎维塔·普罗科菲耶夫娜的情绪化。罗戈任被欲望和金钱支配。纳斯塔霞的不断自毁。阿格拉娅像一个尚未结婚的包法利夫人,把梅什金硬塞进自己编造的骑士传奇里。伊波利特把死亡变成公开表演,除了说自己很难受就是说自己快死了。甚至列别杰夫的狡猾也把他变得像个白痴。公爵反而可能是全书最清醒的。我们来看看第一部公爵做了什么:小说第一部的时间非常集中,是在一天之内的事情。梅诗金公爵坐火车到彼得堡,碰到罗果仁和列别杰夫,进入叶潘钦家,认识加尼亚一家,看到纳斯塔霞画像,卷入婚姻的安排,最后进入生日宴,然后烧钱。第一部写完之后,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己也没有确定小说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成书过程详见英文维基百科,普及作用很好,可惜我不吃这套)。我当时就想,一天之内发生这么多事,这不是扯吗?确实很扯,以至于小说里的叙述者甚至不断用这种不确定的口气表示自己的无知,比如第594页“在许多情况下笔者自己也难于把所发生的事解释清楚。”此外还有第597页的“据说”,以及第613页的“他们谈了什么,笔者不得而知”和“据了解内情者所述”。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里的经典套路:总有人突然闯进门,总有过于意外到毫不意外的偶遇,所有人物也总能纠缠在一起。它们都出现在本书。这些情节的作用,就是强行制造人物相遇和内部精神上的危机。小说固然不能为了真实来模拟世界,但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为了表现人物的心理,牺牲了太多本来可以在那里合理的地方,但就算情节漏洞百出,它又构成了好玩的部分。我读这本书不时冒出来的问题太多了。为什么这帮人大晚上的不睡觉?为什么他们都在彼得堡好好的又突然同时到了巴甫洛夫斯克?为什么又是那个经典的丢钱(《罪与罚》的读者读到那里便会心一笑。458页,列别杰夫丢了四百卢布)情节?为什么纳斯塔霞会跟罗果仁跑,后面又去找公爵,让公爵解救她?为什么纳斯塔霞和阿加拉雅一下子就骂起来了?有些问题后来倒能从人物心理中获得解释。
不过,这本书的人物性格还是过于难以捉摸,甚至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己可能也知道,因为他借公爵的口说出来了。第542页公爵的话足以概括全书的所有人物:“而如今的人比较神经质,头脑比较复杂,感觉比较敏锐,好像一下子具有两种、三种思想。”拿本书的娜斯塔霞来看,她认为梅什金能够承认她的清白,所以渴望靠近他,但她又认为自己已经被毁掉,不配接受这种承认,于是逃向罗果仁。她的变化就不是从公爵突然变成罗果仁,而是公爵和罗果仁始终同时存在,只是轮流占上风。这种精神分裂式的人物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构思里出现了太多,他的脑子过于非比寻常,那种疯狂的情节也只能在他的书中出现。
再说全书的主线,小说缺乏像《罪与罚》那种累积性的外部行动,先杀人,后来展开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心理和赎罪,最后索尼亚让主人公去认罪。而我认为《白痴》中间的大量事件并没有一个应该推进的过程,而更像对同一组精神冲突的反复出现。本来的情况是这样的:公爵是疯子,彼得堡的上流社会各玩各的。而结局是这样的:公爵是疯子,彼得堡的上流社会也各玩各的,但真正不可逆的变化,是罗果仁判了十五年,是纳斯塔霞终于死于他之手。但你看中间的部分,本书最该出场的罗果仁和娜斯塔霞,他们出场的地方又不多。他们虽然不出来,却始终牵引着其他人物的行动。
最后我想说一下社会背景是否有助于理解情节。是的,《白痴》里有很多意味深长的讨论和对当时俄国的社会思潮的思考,但我们没有必要把公认的解释变成自己的阅读心得。我觉得《白痴》就是一本活灵活现的一帮疯子互相谈话、相爱、吵架的书,有什么不可?许多人去用一个普遍被认可的看法去分析这本书,那就是,如果一个耶稣基督式的人物活在19世纪的俄国会怎样?这么分析没错,作家本人也是这么构思的,尼采在《反基督者》里也是拿公爵来理解耶稣其人的。但事实上是让我,一个2026年的普通中国大学生,来读出书中的此番意味,我实在是没办法做到。是的,作家想说这个问题,但它和我有什么关系呢?长篇累牍的贵族们之间讨论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在俄国的热潮,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最好玩的地方不就是看着这些贵族吵架的神态和语言吗?至于吵的什么,谁又在乎呢?至少我不在乎!这就像看一部电影,谁会看电影的时候把冲突怎么展开记得一清二楚呢?再细说,那就要走到象牙塔里面了,那就是文学批评家的活了。就让巴赫金先生、纪德先生和约瑟夫·弗兰克先生,还有各位说不上名字的先生们去分析吧!
因此,我的态度如下——《白痴》很好玩,而它好玩就好玩在不好玩。它很拙劣,情节拖沓,结构松散,常常让我失去耐心去阅读。可这种失控又不断诱使我继续读下去,看看这帮人究竟还能疯到什么程度。它不是《地下室手记》那种结构相对稳定的思想小说,而是一部由失控的谈话、尴尬的聚会、人物突然闯入、相互辱骂和感情纠缠组成的小说。是一部所有人物同时神经发作的小说。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究竟想表达什么,对我来说未必那么重要。而读到某一页的乱套情节时,我真心笑出了声,这就是作者给我的最好礼物,也是我独特的阅读体验。
(荣如德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