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看爱情故事”
高一我们还没有分科。地理老师是新来的女老师,在那个年纪,班上许多的男同学在听课时,与其说是在上课,不如说在欣赏老师可爱的容颜。后来,有一位学习很好的同学(我们后来成为了朋友)写了一篇关于地理老师的“同人文”,很快就在男生的小圈子里传开了。
一天晚上吃饭,这本手写的小说传到了我的手里。它就像许多学习资料一样不起眼,小字写在A4纸上,用一个塑料夹夹着。我看完了,但我已不记得当时如何反应,也忘了怎么跟别人讨论它了。那个时候,我也根本不会考虑这么做好不好。我只是依稀记得,它描述了一些洗澡和裸体的内容。在十五六岁的年纪,这就已经让我们很冲动了。后来上地理课,班上的男生就更加兴奋了,但老师还是照样在上面上课,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很难想象这东西传到老师那里会造成怎样恶劣的结果,高一上学期结束后,我们分了科,也许是写的人害怕把事情闹大,把“作品”扔掉了。
多年后回想起此事,我首先想到的居然不是他写的东西有多么刺激,而是他怎么就那么轻易地在自习课上把它写出来了。想到的是写作这件事本身。把思想组织成文字我觉得没什么难的,但让我写一个故事,我真的做不到。似乎有的人就是天生的小说家,最低俗的故事到了他们手里,信笔写就,也会变为传奇。
我认识的两三个会写故事的人,包括上文那个同学,写的恰好都是同人文。比如《东方Project》这样的作品有大量同人创作,很多人喜欢看,很多人喜欢写。这自然和原作本身有关,但同人文还有一种便利,作者不需要从头建立人物。作者可以在读者已知的一个世界里接着写下去。而且借用现成的人物,不代表作者没有自己的创造,《庄子》里那些孔子和弟子的故事算不算同人呢?《金瓶梅》不也是从《水浒传》里生出来的吗?人物和关系即使是借来的,也并不妨碍作者后来写出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不太会写故事,一让我写记叙文就头疼。有一次电动车被偷,我去派出所做笔录,写着写着,警察让我少写点,只写关键的。少数朋友知道我有这个公众号,其中一位在感情上吃了很大的亏。说是交友不慎,实则还有点恋爱的成分。他曾经非常迷恋一个人,甚至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同性恋。后来发现自己受了骗,又无比悔恨、无比愤怒。跟我讲起那个人时,他骂得很难听。他见我总在网上发自己写的东西,觉得我也可以写个故事,就让我把这段经历写出来。他管这叫“爱情故事”。每次这个账号一更新,他看到了,就要问我:我的爱情故事呢?我说,我在构思。可是我都构思一年多了。说是构思,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写。
我不知道怎么写,倒不是因为我什么都没想过。我想了太多。怎么开始呢?光开始就够难了,我要写得严肃一点,还是轻浮一点?那些著名的开头:格里高尔起来……上校回忆……我们上课查理进来……村名我不记得了……妈妈死了……叫我以实马利……我全部想了一遍了,都不知道有没有属于我的。轮到我了,可我选哪个呢?这些都是别人的声音,我的声音在哪里?还有,要写的这是真事啊!我要给人取什么名字呢,这是我的朋友,我叫他那个名字一定会觉得有点奇怪的。地点呢?真的要写他的那所学校、他讨厌的人是哪里人吗?这会不会太明显了……想到这些就够我受的了。还有,我没谈过恋爱啊,我怎么知道他的感受,又把这件事情写出来呢?他给我讲的事情太多了,我又怎么择取呢?
现实不需要择取,因为现实就是那样发生着,但写作必须取舍。要把他说的爱情故事写下来,我就必须决定什么值得写。哪怕是亲身经历的故事,甚至是回忆录,也没办法把一切都写出来。如果我像博闻强记的富内斯那样,知道一切事情的发生时间与经过,我就真的能写出来吗?朋友把一堆发生过的事情给我讲,不代表把一个故事给我。生活不会告诉我哪里是开头,哪里是结尾。
许多小说家当然有丰富的阅历,他们取材于生活,也在脑子中构思出新奇的故事,好像用一把剪刀咔擦咔擦地把碎片剪下来,再重新组合。但是小说家如果只能写自己经历过的生活,那小说的大半部分都写不出来。难道陀思妥耶夫斯基必须要去杀人吗?卡夫卡要变成虫子吗?
不管是写小说,还是写一般的文章,写作本身有点像摄影,也有点像绘画。拍照片时,我们面对整个世界,只让其中一部分进入取景器。可写作的创作过程却和绘画很像,无论现实中已经发生了多少事,真正开始写的时候,我面对的仍然是一张白纸。生活变成故事,不是因为我知道的足够多,而是我还没决定好不写什么。
就算我终于知道要写什么,写的还是我朋友经历的那件事情吗?多年前我的同学笔下的地理老师,其实已经不是她本人了。现实一旦变成文字,也就不再是原来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