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I Talk to the Wind 歌词的解说
先看歌词。
Said the straight man to the late man “Where have you been?” I’ve been here and I’ve been there And I’ve been in between
I talk to the wind My words are all carried away I talk to the wind The wind does not hear The wind cannot hear
I’m on the outside looking inside What do I see Much confusion, disillusion All around me
I talk to the wind My words are all carried away I talk to the wind The wind does not hear The wind cannot hear
You don’t possess me Don’t impress me Just upset my mind Can’t instruct me or conduct me Just use up my time
I talk to the wind My words are all carried away I talk to the wind The wind does not hear The wind cannot hear
I talk to the wind My words are all carried away I talk to the wind The wind does not hear The wind cannot hear
The wind does not hear The wind cannot hear
摇滚乐史上非常著名的专辑,King Crimson的第一张专辑 In the Court of the Crimson King 发行于1969年10月10日,I Talk to the Wind 是其中的第二首。就在著名的 21st Century Schizoid Man 那一阵震耳欲聋的声响结束后,音乐突然平静下来,长笛响起,这就是下文要介绍的歌曲。曲由 Ian McDonald 所作,词由 Peter Sinfield 所作。整张专辑的歌词都很值得玩味,不过五首歌里,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一首的词曲。和其他四首相比,它显得相对内敛。
听音乐是一种很独特的审美体验,每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我也从来不太喜欢同别人争论哪首歌好、哪首歌不好。至于音乐本身,我实在一窍不通,轮不到我多说什么;但歌词毕竟是语言,多少还在我能够理解和讨论的范围之内,所以下面只谈这首歌的词。
按技术上来说,歌词和诗当然可以翻译;可从道理上讲,它们又几乎是不可翻译的。这一点已经有许多人讨论过了,我也没有什么新鲜见解。不过为了方便起见,下面还是会按照词句本来的意思,给出一份尽可能准确的翻译,并没有什么新鲜的,只是按字面简单翻译。因为KC的大多数歌词并不像yes、Genesis、VDGG 那样晦涩,这首歌的歌词甚至也是全专辑生词最少的。但是它靠着语言的虚指,仍然非常值得玩味。只是必须先说明,语言之间的 nuances 并不完全相通,有些语气、双关和声音上的效果,无论如何也传达不出来。网易云音乐上最为通行的中文翻译大体可读,不过其中似乎有几处值得商榷。
先说结构。不算副歌的话,歌词共有三节。顺序是:第一节,副歌,第二节,副歌,第三节,副歌,副歌,第一节。所以这首歌不是唱完三节就结束,而是绕了一圈,又回到开头。在第一节中,问话的是straight man,late man 回答。从此以后,直到最后在第一节重新出现以前,歌词中的“我”基本都应该看作late man。向风说话的是他,站在外面向里面看的(on the outside looking inside)是他,拒绝别人占有(possess)和指挥(conduct)自己的还是他。所以,中间几节并不是几个互不相干的意象,而是late man接着回答Where have you been的问题。
首先分析一下最重要的问题,straight 和 late 究竟是什么意思。
Said the straight man to the late man
“Where have you been?”
I’ve been here and I’ve been there
And I’ve been in between
(网易云音乐译作:理性对感性说:“你去哪儿了?”)
这个译法看起来很有诗意,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理性和感性的对立。不过,若只按照straight和late的通常词义来看,这种对应并不妥当。首先,straight 和 late 在这里首先是用来形容两个人的,大概不是是在指两种抽象的思维。Straight 这个词放在一个人身上,大概可以表示正常、传统、循规蹈矩。“exhibiting no deviation from what is established or accepted as usual, normal”,这是韦氏词典给出的词义(按理来说,歌词是英国人写的,应该诉诸于OED或者Collins,但是我查韦氏词典查得很方便,就从了,请原谅)。因此,straight man可以译成“正经人”“规矩人”,或者更长一点,“按正常社会规矩生活的人”。尤其在歌曲创作的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反文化语境中,它还常用来形容那些生活方式符合主流规范、不属于嬉皮文化的人。(关于更多,我推荐一部电影,安东尼奥尼的《放大》。)
而late最直接的意思则是迟到、来晚。我最开始想的是late man会不会是死人的意思?但是我所见late表示已故很少和man这么泛指的连在一起,而且这么理解和下文完全不同。因此从最简单的解法,将late man译为是“迟到的人”或“迟来的人”。但是说迟到的人,一般会让我想到latecomer,Sinfield把它写成与straight man对称的late man。这可能首先是为了押韵,但也让迟到好像不只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形容词一直挂在这个man前面,反而成了这个人的某种特征。他总比别人迟一步,没能在正常的时间里出现在正常的位置。
于是开头不妨译成:
规矩的人问那迟来的人:
“你去了哪里?”
我在这里,我在那里,
也在两者之间。
网易云的翻译把后面三句译成“我来过这儿”“也去过那儿”“徘徊在两者之间”。这个译法大体上能传达原意,不过原文中的here和there本来是完全平行的,中文里一个用“来”,一个用“去”,便多出了一点方向上的差别。been表示的应为状态,不是具体指去过哪里,“徘徊”也比原文多了一层动作。In between只说他处在两者之间,至于是在那里徘徊,还是一直停在那里,歌词并没有明说。
刚才说过,从这里开始,直到最后一段第一节的重复,理应都是late man的回答。我个人认为这里的“in between”是歌词很重要的一处,单单这两个词,描述的就是后两节歌词的状态。Late man不属于一个确定的位置,也没有真正去往另一个世界。他和straight man所代表的正常生活有了距离,却没有找到一个新的去处。他似乎在哪里都出现过,可无论在哪里,都没能真正安顿下来。
接着是副歌(refrain):
I talk to the wind
My words are all carried away
I talk to the wind
The wind does not hear
The wind cannot hear
网易云的翻译第一次把“I talk to the wind”译成“我在风中倾诉”,后面又译成“我向风倾诉”。当然后一种更接近原文,因为是to the wind 而不是 in the wind,风是说话的对象,而不是说话发生的地点。这是很奇怪、不合理的。他是在同风讲话,一个人跟风讲话不奇怪吗?它和风讲话,风不是人类,而且它吹过也就消散了。此外,talk译作“倾诉”也不太妥当,因为“倾诉”比talk的情绪更强一些。Talk本来只是说话、交谈,late man当然可能是在倾诉,而Sinfield使用的词非常简单,所以我认为直接简单译成“我对风说话”即可。这样或许更合适,当然有不同的理解方式,我的只是可能的一种:
我对风说话,
我的话全被带走。
我对风说话,
风没有听见,
风也不能听见。
网易云把最后两句合并成“但风却无法听见”,大意没有错,不过原文中“does not hear”和“cannot hear”的区别也就消失了。这两处也是歌词中至关重要的地方。do是助动词,可以表示是否的状态;而can是情态动词,表示一种能力。这两种成体系的动词用法是日耳曼语言的一个特点。The wind does not hear是在说,风没有听见,也就是言外之意,这里似乎我们还对风有一种期望,指望着它能给一个回信。但随后的The wind cannot hear则更进一步,打消了我们的愿望,因为风根本没有听见的能力。这区别就大了,前一句还像是一次交流失败,后一句却说明,这次谈话从一开始就不可能成功。不是风没有认真听,也不是它恰好漏掉了late man的话,而是风本来就不能成为一个听众。
那他为什么还要对风说话呢?也许因为风不会反驳他,不会纠正他,也不会要求他把自己的话解释清楚。跟风说话很安全,说完以后,话便被风带走,谁也不能追问下去。可风既然不会反驳,自然也不会理解。所以从对话的篇幅看,late man一方面有很强的表达欲,另一方面又和真正的交流保持着距离。他希望有人听见,却选择了一个不可能听见的对象。他的孤独当然来自周围世界,但也和他自己的选择有关。
第二节仍然是late man在说:
I’m on the outside looking inside
What do I see
Much confusion, disillusion
All around me
网易云把第一句译成“我像个旁观者,目睹这一切”,原文确实有旁观者的意味,不过原文中的outside和inside没有被保留下来。这两个词和第一节的here、there、in between正好可以连在一起看。首先,Late man一直在说明自己所处的位置:这里、那里、两者之间、外面、里面。他站在外面向里面看,这才是他所谓“局外人”身份最直接的表达。在第二节,他所在的位置更清楚了,但是他的思想更模糊了。也就是下文说的“Much confusion, disillusion”,若译成“只有更多的困惑和幻灭”,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原文没有“只有”和“更”的意味。但是这句话关键在于confusion。熟悉这张专辑的读者知道,后面的歌曲 Epitaph 里也有这个词,凭此就应知道confusion的分量。Confusion既可以指内心的困惑(释义2),也可以指外部的混乱(释义1)。因为后面接着的是“All around me”,姑且简单译成“混乱”。late man看到的并不只是自己的心理活动,也是他周围世界的状态。
现在注意看最后一句,All around me,只有三个单词,但留下了一个问题。他明明说自己在outside,可混乱和幻灭却仍在他的周围。那么,他到底有没有真正站到外面?依我看,看来没有。他只是把自己看成一个局外人,但自己仍然属于里面那个世界,却仍然生活在同一个环境里,只不过他不愿意承认。他站在外面朝里看,可里面的混乱已经围到了他的身边。我的翻译如下:
我站在外面,向里面看。
我看见什么?
混乱,幻灭,
全在我的周围。
这样一来,第二节实际上仍然在解释的第一节的“in between”。Late man既不愿进入里面,也没有真正走到外面。他处在两者之间,一面旁观,一面又继续受到自己所旁观之物的影响。
到了第三节,late man的语气突然强硬起来:
You don’t possess me
Don’t impress me
Just upset my mind
Can’t instruct me or conduct me
Just use up my time
网易云音乐的翻译译成:
别想将我占有,把我迷惑
这只会让我心烦意乱
别对我说教,或是命令我
这只会浪费我的时间
尽管这一节的四个动词意思都比较抽象,但总体意思是清楚的。但是,impress译成“迷惑”不太符合这个词通常的用法。Impress一般是使人留下深刻印象,韦氏词典的释义是:“to affect especially forcibly or deeply : gain the admiration or interest of, to produce a vivid impression of”。You don’t impress me这句话更接近“你并不能使我被说服”或“你并没有打动我”。Possess可以是拥有、占有,也可以带有控制、支配的意味;instruct可以表示教导、训示;conduct则有引导、管理和指挥的意思。翻译“别对我说教,或是命令我”并不能算错,不过原文用的是can’t,而不只是命令式的“别”。Late man并非单纯要求对方不要这样做,而是在断言:你做不到,你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来教导或指挥我。因此conduct这里就很难用中文说明白了,我想,如果把conduct看成指挥,那还可以保留原文的一点双关,因为conduct本来也可以用于指挥乐队,不妨只把它看成词语本身带来的余味。
因此这一节可以(勉勉强强)译为:
你不能占有我,
也不能使我钦服,
只会扰乱我的心。
不能训导我,也不能指挥我,
只会耗尽我的时间。
写本文的时候,我又查了一下这些词的来历(自Etymonline),confusion、disillusion、possess、impress、instruct、conduct追溯到头都是拉丁语来的词,只是有些中间经过了法语。confusion原来有把东西“倒在一起、混在一起”的意思。impress原是把东西压进去,所以后来才有在人的心里留下印象。conduct 原是带领,instruct则原有搭建、安排的意思。disillusion 稍晚一些,是在 illusion 前加上 dis- 造出来的。至于 Sinfield 写词时是否有意想到这些词源,我自然不知道,也没有必要说他一定想到了。不过,这几组词排在一起,确实显得很整齐:confusion/disillusion,possess/impress,instruct/conduct。前面还是 here、there、wind、hear 这些极简单的词,到了后面,却突然出现一串正式抽象的拉丁词。这种对仗和词语的抽象简单的对比,更不是翻译能翻译得了的。
Late man 原先只是在说自己去了哪里,后来却像在同某种秩序辩论起来。这一节听起来像late man的一份独立宣言:你不能占有我,不能让我钦服,不能教导我,也不能指挥我。可就在中间,他又突然承认对方会Just upset my mind。对方虽然不能占有他,却仍然能扰乱他的思想。虽然不能指挥他,却仍然能消耗他的时间。这就很矛盾,若外界真的完全不能影响他,他又为什么会如此upset?一个真正不在乎的人,大概也没有必要反复声明you don’t possess me那两句。所以late man并没有自己说得那么自由。这也就是前面所说,他实际还在inside,只不过拒绝承认。他拒绝straight man所代表的东西,straight man仍然在影响他。他认为自己已经站到了外面,可里面的混乱仍围绕着他,别人不能支配他,可他又不得不花费时间抵抗这种支配。
第一节里,他处在here和there之间;第二节里,他处在outside和inside之间;第三节里,他又处在独立和受影响之间。三节写的其实是同一种情况:他想同这个世界拉开距离,可这段距离始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第三节以后,副歌连续唱了两遍。现在再看副歌出现的次数。它一共唱了四遍:第一节后一次,第二节后一次,第三节后却连着两次。前两遍还像是对每一节的回应,late man说完自己在哪里、看见什么,便又回到I talk to the wind。但到了第三节,他已经把能拒绝的话都说完了:不能possess,不能impress,不能instruct,也不能conduct。所以他没什么可说了,就只有副歌。也正因为再没有什么可说,才只能把同一句话再说一次。Does not hear和 cannot hear 的意思层叠递进式上升,late man自己本来就知道,却仍然要重复。副歌唱得越多,精神状态它的意思反而就越空,最后只剩下一个人不断开口,但是他同风讲话是徒劳的。(当然,出于音乐性的考虑,重复也是大有好处的。)
最后,铙钹一响,长笛也安静下来。第一节重新出现,但这四遍副歌并没有使事情向前走一步:
Said the straight man to the late man
“Where have you been?”
歌曲又重新回到straight man和late man之间的对话。前面的副歌、第二节和第三节,都可以看成late man对于“你去了哪里”这个问题的漫长回答。他说自己对风讲话,说自己站在外面,说自己不能被别人占有和指挥。可是说了这么多以后,他仍然无法给出一个真正明确的地点。
那他究竟去了哪里?但答案已经说过了:here,there,in between。这就是歌曲为什么要在最后回到第一节。假如唱完第三节就结束,late man似乎已经完成了一次漂亮的反抗。可第一节重新出现以后,我们便知道,他其实没有真正离开自己的处境,两个人还在像开头那样对话呢。他看到了混乱,拒绝了服从,也说出自己的话,但最后却仍然停在in between。I Talk to the Wind 是在写尽孤独、迷惘,但现在看来这还不是全部。难道这还只是简单想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吗?
(以上内容仅为一种可能的解读方式,仅供参考。如有错误请指出。)